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同时,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的备案申报流程也发生了调整:除了过往申报所需材料,还需要提交一份《完成剧本创作承诺书》。这意味着,今后的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想要立项,都必须先完成完整的剧本。
“对于编剧行业来说,这是新的机会也是新的挑战。”曾创作《永不消逝的电波》《剃刀边缘》《重案六组》等剧作的著名编剧、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会长、中国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北京市电影家协会编剧工作委员会副会长余飞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新规或将引发行业内的一系列良性变化,例如编剧地位的提升、促进制作公司的优胜劣汰等。同时他也强调,新规之下,行业对优质编剧的需求更多,因此从业者必须将提升自身专业素质放在首位,“必须要有绝活”。
新规关键
制止创作的『跑马圈地』
“当前,一些电视剧网络剧在创作生产过程中盲目追赶进度,在前期没有充分筹备的情况下仓促开机拍摄制作,导致作品质量不高。”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电视剧和网络剧在申报备案公示时,制作机构须向有关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承诺已基本完成剧本创作,以杜绝利用题材“跑马圈地”等不良倾向。通知还针对部分剧作情节“注水”的问题,提倡电视剧和网络剧不超过40集,鼓励30集以内的短剧创作。同时,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的申报流程也发生变化,申报页面出现提交《完成剧本创作承诺书》的要求。
“新规的目的是引导整个行业回归创作,回归工匠精神。”余飞透露,目前国内影视公司多达10000多家,每年备案的项目无数,但其中一半以上都没有拍摄,很多项目都只是“跑马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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