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十四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场
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宣传组组长,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蔡祥荣主持新闻发布会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德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徐绍文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石丽康
云南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春红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徐尤峰
(本网记者 张春滨 余先龙 摄影 赵嘉)根据云南省疫情防控工作进展,2020年2月2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邀请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人社厅,云南省能源局,云南电网等单位相关领导就能源保障及稳就业等情况召开第十四场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宣传组组长,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蔡祥荣主持新闻发布会。应邀参加发布会的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德耀;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徐绍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石丽康;云南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春红;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徐尤峰等相关领导。
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在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中云南省发改委出台支持性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等方面采取了相关的措施:
1.“欠费不停供”,助力复工复产。按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收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此次出台的措施,要求疫情防控期间,为支持中小企业、农民合作社生产,实行“欠费不停供”的政策。
2.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目录电价下浮10%。2020年2-3月,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非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用电按目录电价标准的90%结算。如果以上用户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按1-10千伏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0.400125元(不含代征基金)降低0.04元,以2019年2-3月电量(约17亿千瓦时)测算,可降低企业的成本约6800万元。
3.变更电费计收方式更灵活、办理更便捷。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费计收方式(按变压器容量、按实际最大需量和按合同最大需量)的变更周期由3个月变更为1个月。同时,两部制电价用户由原政策暂停不得小于15天调整为均可按“天”办理短期暂停用电业务,按实际暂停用电天数减免基本电费。
电力用户可根据实际生产用电情况及时向电网企业提出基本电费执行方式变更申请,办理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业务,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的方式申请。疫情防控期间用户申请资料可容缺后补,目前云南电网已开通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实现客户申请“当日办结”。
4.对防控应急保供企业给予优惠性政策。因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如,生产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测温仪、病毒检测用品、消杀用品、药品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基本电费的,实际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过部分按实收取,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在疫情防控期间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扩建的医疗等场所用电,如采用双电源供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据了解,截至2020年2月19日,已落实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涉及635户,可减少企业用电成本2700万元。其中,申请办理基本电费计收方式由容量变更为实际最大需量客户有152户,降低用电成本约770万元;申请办理暂停、减容业务的客户有483户,降低用电成本约1930万元。
云南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春红介绍:目前,云南全省能源生产供应平稳有序:日发电量约5.4亿千瓦时,全省573个疫情防控医疗点、147个防疫指挥机构、42家重要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未出现停断电情况;成品油日销售量约2万吨,库存量约69万吨,成品油供应稳定;天然气日消费约450万方,日输送天然气近1400万方,油气供应充足;煤炭日产量超过5万吨,火电厂存煤约69万吨,电煤供应持续增加。
Copyright 2008-2019. 中国文化新闻网 www.zgwh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zgwhnews.com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