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底,全县各调解组织累计调处非诉讼矛盾纠纷7079起,惠及当事人16000余人,有3个村居实现无讼案件……11月25日,江苏省金湖县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域诉调”机制建设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金湖法院围绕“增调、压诉、降访”目标,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县委政法委主导下,会同司法局、住建局、人社局等16部门联合建立“全域诉调”机制,将党的政治优势、政府行政优势、社会力量优势和法治保障优势结合起来,着力打造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公证调解、律师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解纷服务体系。同时,还在全县5镇、3街道建立144个基层调解组织,以及在开发区、社区、行业协会成立19个专业调解委员会,选配了专职调解员198名、兼职调解员210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域性“网格化+人民调解”纠纷化解联动机制,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员开展工作”,从而使大量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据县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统计显示,1-10月份,全县各类调解组织累计调处非诉讼矛盾纠纷7079起,涉纷当事人16000余人,涉纷标的额3600余万元,有3个村居连续10个月保持无讼案件。
在坚持从源头破题、于前端解纷的基础上,该院还加大诉调对接力度,化解诉讼纠纷。据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海平介绍,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物业纠纷、婚姻家庭、小额债务、民间借贷等案件,这类案件当事人迫切希望得到便捷、快速解决。为此,该院实行调解前置程序,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将案件分流到相关调解组织先行调解,或邀请调解员驻庭协助法官进行诉前诉中调解,既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又减轻了群众诉累和诉讼成本。前10月,该院共诉前分流纠纷1389件,占该院一审民事收案数的38.2%;调解员协助调撤案件1561件,调解撤诉率达51.62%;全院物业纠纷收案同比下降78.55%、涉金融借贷纠纷案件同比下降30.93%。(作者:伍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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