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破产法庭于2019年12月31日正式揭牌成立,这是全国第7家,也是西部首家破产法庭。重庆市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海龙在1月21日举行的“完善破产审判规范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批复,重庆破产法庭主要管辖重庆市内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上述案件的衍生诉讼案件、跨境破产案件、其他依法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重庆破产法庭成立后,重庆辖区内的破产案件统一由重庆破产法庭集中管辖。
孙海龙介绍,在此之前,申请人已经向其他中、基层法院提交强制清算或者破产申请的,由该院继续审理。揭牌当日,重庆破产法庭即裁定受理一起破产案件,截至2020年1月14日,重庆破产法庭累计新收破产申请案件42件。
“助力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重庆已成立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主要审理重庆自贸区内的涉及投资、贸易、金融等的商事案件。自贸区是市场主体比较集中的区域,重庆破产法庭的成立,将有利于市场净化” ,孙海龙解释说,破产涉及市场主体的清算、重整与和解三种情况,破产法庭的设立将有利于市场主体的个体优化,以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让企业更有获得感。
“此外,重庆破产法庭的成立,为重庆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赋予了全市法院更大的责任。”孙海龙表示,重庆法院将以重庆破产法庭成立为契机,着力打造一流法庭、建设一流队伍、提供一流服务,探索出具有重庆特色、走在全国前列的破产法实施样本和先进经验。(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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