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重修圆明园之争
刘永加
近日,国家文物局回复全国人大代表关于“重建圆明园,加强国家爱国主义文化建设的建议”,提出圆明园遗址是近代中国被侵略、被殖民的历史见证,遗址以断壁残垣告诫后人勿忘国耻、警钟长鸣。重建圆明园缺乏必要的考古及历史文献依据,且将改变圆明园遗址被列强破坏的历史现状,应慎重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至此,多年来引发人们讨论的“重建圆明园”话题,算是画上了一个句号。
其实,在清同治年间也有一次因为重修圆明园而引发的争议,已经启动的重修计划最终搁浅。
同治皇帝开启重修计划
圆明园始建于清康熙末年,雍正年间正式建成,乾隆年间又进一步修建,达到鼎盛。圆明园气势恢宏、风光旖旎,被称为“万园之园”,然而,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被侵略者洗劫一空、焚之一炬。
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正月十九日,出于各方面的考虑,由同治皇帝亲自开启的圆明园重修工程正式动工,计划重修二十多处共三千多间屋宇殿阁。当年二月,总管内务府奏准行文两湖两广四川等省,各采办大件楠、柏、黄松等木料各三千件,限期报送北京。
此前的同治七年(1868年)七月,御史德泰认为当时国家比较太平,曾奏请重修圆明园“以复旧制”,并代递内务府库守贵祥所拟京外各地按亩按户按村鳞次收捐的筹款章程五条,认为这样“既不动用库款,又可代济民生,条理得宜,安置有法”。当时立即遭到恭亲王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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