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杭州2月2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剑平)依托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先落实2019年度奖励放映国产影片成绩突出影院和第四批乡镇电影院建设补助资金,安排1000万元对因受疫情影响停业的电影院、线予以适当补贴,加大对防疫抗疫主题优秀电影作品宣传发行的扶持力度。
今天,浙江省委宣传部印发了积极应对疫情推动文化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支持影视产业发展等16条政策措施。
对因疫情防控暂缓创作生产的重点电影、电视剧和网络视听项目,浙江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加大培育扶持,加快审批节奏,确保如期上映、播出。省内各级各类频道、平台将优先选播浙产影视作品,并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对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象山影视城等重点影视基地的扶持。
据介绍,浙江省委宣传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各类文化企业协调落实有关减税降费、减免缓缴企业税收和社会保险费、减免房租等各项惠企措施,组织实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工作,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
同时,该省统筹省基层宣传文化、电影事业发展等专项资金,重点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影视院线、出版发行、演艺娱乐、会展、培训等行业倾斜。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企业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据悉,浙江省把抗击疫情类选题优先纳入2020年全省主题出版范畴,统一配套书号、版号等资源,加大对出版发行印刷企业特别是实体书店和各地新华书店的支持,协调减免相关房租和税费。主动协调扶持承担疫情防治、防控有关读本、资料及相关防疫用品包装材料印制任务的企业。
在16条政策措施中,浙江省提出探索文化旅游消费新模式;有序开放文化场馆和A级景区,大力推行线上线下文化和旅游消费活动;鼓励向大众发放旅游消费券,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复苏。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适时建立旅游消费贷款制度,开展“浙江人游浙江”优惠体验活动;鼓励各类旅游企业对参与防疫抗疫的人员订制疗休养服务等。
(文化副刊部编辑)
相关新闻
◎版权作品,未经中国文化新闻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8-2019. 中国文化新闻网 www.zgwh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zgwhnews.com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